聚氨酯喷涂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1.施工前应制订完善的防水、防火、防爆以保证高层建筑安全及人员保障的措施。所有作业人员上岗操作前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工程技术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2.在施工前,必须检查聚氨酯喷涂保温部位是否存在明火和发现有否漏电等不安全因素。

3.凡在进行焊接等产生火花或明火的工序,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在确认不会引起火灾,粉尘爆炸的条件下方可施工。

4.在施工中未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同意,一律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杜绝明火。

5.在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为了防止施工人员缺氧中毒,施工人员采取戴防毒口罩和外接空气的措施。并防止坠落等造成人员安全的事故。

6.施工人员应时刻提醒自己,要对国家、对他人生命的安全负责,确保万无一失。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衣、穿工作鞋,不能赤膊、穿背心、穿拖鞋等不规范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距地面6m以上登高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脚手架固定应牢靠。

8.所有电器设施统一由专业电工维修管理,人离开现场后,应切断电源。

9.指定兼职安全员,负责工地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后须进行检查,确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10.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的顺利进行。

11.设立安全标志,应在本工程现场周围架立必要的标志牌,为其员工和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1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负责现场防火、卫生、监督检查安全措施。

13.作业人员要自觉执行安全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参加民主管理,形成安全监督体系,自觉佩戴好安全护品,每个作业者要做到工完料尽,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14.事故报告处理

(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

(2)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甲方或业主。

(3)组织或会同有关方面的人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对事故的处理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在各方确认事故隐患已消除时,方可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