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环保局公开约谈7家环境违法企业

为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按照《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约谈暂行办法》的要求,8月4日,市环保局对大城县春光岩棉等7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公开约谈,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近期,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我市组织调研性督查时,发现大城县洪海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大城县望鑫岩棉公司、大城县展源岩棉公司、大城县春光岩棉公司、大城县昌盛岩棉公司、大城县国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大城县泰岳岩棉公司等生产岩棉保温板的企业存在环境管理相对较差,污染防治设施水平低,熔炉烟尘排放严重,干燥工段烟气收集后未经活性炭处理或水浴处理直排,烟气排放十分明显,车间内跑冒滴漏等问题。

8月4日上午,按照《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约谈暂行办法》的要求,市环保局对这7家保温建材企业进行公开约谈。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在公开约谈中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大城县环保局要加大对7家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并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落实到位。对全县的保温建材行业进行彻底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7家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加强整改,加强环境管理,优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大城县环保局负责同志对已采取的环境监管措施和环境执法情况进行了汇报。7家企业的负责人逐一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了汇报,并表示坚决按照约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